《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三條定義術語第一款給出了電子信息產品的定義,定義中的電子信息產品共十大類,界定了《管理辦法》的適用范圍。為了幫助所有關注《管理辦法》的人士了解其中的電子信息產品的定義含意,以下根據信息產業部統計電子信息產業經濟指標所用的《電子信息產業行業分類》,對適用《管理辦法》的電子信息產品進行了分類注釋。以下是醫療電子設備及器械部分:
一、醫用電子儀器設備
(一)心、腦、肌、眼儀器設備
(二)心電、生理示波及記錄儀器
(三)監護儀器
(四)心電遙測儀器
(五)治療急救裝置
(六)血液測定儀器
(七)氣體分析測量儀器
(八)電子體溫、壓力測量裝置
二、醫用超聲儀器
(一)超聲診斷儀器
(二)超聲治療儀器
(三)超聲換能器
三、醫用激光儀器及設備
(一)激光診斷儀器
(二)激光治療儀器
(三)激光檢測儀器
四、醫用生化分析儀器
(一)分離制備儀器
(二)生化分析儀器
五、醫用高頻微波射線核素儀器
(一)醫用高頻設備
(二)醫用微波診斷、治療儀器
(三)醫用射線診斷、治療儀器
(四)醫用核素診斷、治療儀器
六、中醫用儀器
(一)診斷儀器
(二)各種電療磁療光療針麻儀器
七、其他醫療電子儀器
(一)醫用光學儀器
(二)體外循環儀器
(三)其他
更多信息,請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網站,網址是http://www.mi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