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對環境管理物質的一般介紹
4.1環境管理物質名稱一覽
表4.1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一覽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
重金屬 ★鎘以及鎘化合物
★鉛以及鉛化合物
★汞以及汞化合物
★六價鉻化合物(Cr6+)
有機氯化合物 多氯聯苯(PCB)
多氯化萘(PCN)
氯代烷烴(CP)
滅蟻靈(Mirex)
其他有機氯化合物
有機溴化合物 ★多溴聯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四溴雙酚-A-雙-(2, 3-二溴丙醚)(TBBP-A-bis)
其他有機溴化合物
有機錫化合物(三丁基錫化合物、三苯基錫化合物)
石棉
偶氮化合物
甲醛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注:“★”者為2006年7月1日歐盟首批實施“ROHS”指令的有害物質;其余十二類物質也是要近期內關注的環境管理物質。
表4.2 環境管理物質的主要對象
之一:鎘(Cd)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鎘以及鎘化合物
說明:金屬、合金、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無機鹽、有機鹽等含有鎘元素的所有物質。
對象
1級 ★包裝部件(參照表4.3 有關包裝材料追加事項):
(把手、塑料袋、膠墊、繩索、箔、托架、導軌、杠桿、膠卷盒等);
★塑料(包括橡膠)材料中使用的穩定劑、顏料、染料:
(電氣連線的絕緣體、遙控器鍵、捆綁帶、電子部件的外裝樹脂、外框、標簽、唱片等);
★涂料、墨水;
★表面處理(電鍍等)、涂層
★照片膠卷;
★日光燈(小型日光燈、直管日光燈)。
2級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鎳、鎘電池從2005年1月開始禁止。
3級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
★直流電動機、開關、繼電器、斷路器等電接點;
★溫度保險絲的可溶體;
★玻璃以及玻璃涂料的顏料、染料(用于玻璃的顏料、染料以及玻璃用涂料);
★焊錫(鎘含量為20ppm以上的焊錫);
★熒光顯示裝置中含有熒光體、CdS光導電池;
★電阻(玻璃料)等;
注:鋅壓鑄件等金屬部件中的鎘,除了有意添加以外,雜質不予考慮。
3級 ★要求使用可靠性高的電接點電鍍而沒有代替材料的產品
允許濃度(含量):≤5ppm;塑料(包括橡膠)
測定方案:
(1) 預處理
有關預處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過氧化氫存在下的濕式分解法(例如BS EN 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cadmium-Wet decomposition method”中記載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在密閉容器中的加壓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發生沉淀物時使用某種方法進行溶解。
(2)測定裝置
測定裝置為感應等離子體發光分光分析裝置(ICP-AES, ICP-OES)、原子吸收裝置(AAS)、感應等離子體質量分析裝置(ICP-MS)。
★除以上之外,通過預處理和測定裝置的結合,如果可以保證鎘的定量下限為5ppm以下時為符合。此外,鎘和鉛也可以采用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時進行分析。
注:其管理級別的劃分是引用“SONY”公司的相關技術資料,以下同。
之二:鉛(Pb)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鉛以及鉛化合物環境管理物質名稱:鉛以及鉛化合物
說明:金屬、合金、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無機鹽、有機鹽等包含鉛元素的所有物質。
對象
1級 ★包裝材料(參照表4.3 有關包裝材料追加事項);
★用于印刷電路板而使用鉛的涂料、顏料、墨水。
2級 ★所有含新型部件的小型密封鉛電池從2005年1月開始禁止。
★部件的外部電極、引導端子等的焊錫處理
(電氣部件/半導體設備/散熱片等);
★AC適配器、電源電纜、連接電纜、遙控器、鼠標、設備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膠)材料中的穩定劑、顏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3級以外的所有用途。例如:
★鉛在85wt%以下的有鉛焊錫中,鉛的含量在1000ppm以上的產品;
★光學玻璃所含有的鉛;
★含有允許含有量“☆1”以上的各種合金(包括焊錫材料);
★AC適配器、電源電纜、連接電纜、遙控器、鼠標、設備外露部分中使用的塑料(包括橡膠)材料中的穩定劑、顏料、染料,以及涂料、墨水等。
3級 ★部件、設備的內部連接用高熔點焊錫(鉛為85wt%以上的有鉛焊錫)
★電子陶瓷部件(壓電元件,陶瓷感應材料等)
★顯像管、電子部件、熒光顯示管所使用的玻璃材料
★電子部件中使用的玻璃材料和密封材料,包括電阻體、導電糊劑、粘結劑、玻璃料等
★含有的如下合金(☆1)
合金的種類 含鉛允許重量百分數
鋼材 0.35wt%以下
鋁合金 0.4wt%以下
銅合金 4wt%以下
焊錫 1000ppm以下
允許濃度(含量):≤100ppm;塑料(包括橡膠)
測定方案:
⑴ 預處理
預處理方法采用硫酸、硝酸以及過氧化氫存在下的濕式分解法,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密閉容器內的加壓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
在發生沉淀物時使用某中方法進行溶解。
⑵ 測定裝置
標準裝置有感應等離子體發光分光分析裝置(ICP-AES,ICP-OES)、原子吸收裝置(AAS)、感應等離子體質量分析裝置(ICP-MS)。
★通過以上的預處理和測定裝置的結合,如果可以保證鉛的定量下限為30ppm以下時為符合。此外,鎘和鉛可通過上述AAS以外的方法同時進行分析。
之三:汞(Hg)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汞以及汞化合物
說明:金屬、合金、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無機鹽、有機鹽等含有汞元素的所有物質。
對象
1級 ★包裝材料(參照表4.3 有關包裝材料追加事項)
★顏料、涂料、墨水;
★汞電池、計時器:
★小型日光燈(液晶背光等):
每一支的含量超過10mg;
★直管日光燈:每一支的含量超過20mg;
★使用汞作為接點的繼電器、開關、傳感器;
★塑料中的添加劑。
2級 ★小型日光燈:每一支的含量為5mg以上,10mg以下;
★直管日光燈:每一支的含量為10mg以上,20mg以下;
★氧化銀電池、堿性錳紐扣電池、空氣電池;
★1級和3級以外的所有用途。
3級 ★小型日光燈:直管熒光燈以外的燈(高壓汞燈等)
★小型日光燈:每一支的含量為5mg以下
★直管日光燈:每一支的含量為10mg以下
之四:鉻(Cr6+)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六價鉻化合物
說明:金屬、合金為對象之外。無機化合物、有機化合物、無機鹽、有機鹽等含有六價鉻的所有物質。
對象
1級 ★包裝材料(參照表4.3 有關包裝材料追加事項);
★電池、催化劑。
2級 ★電鍍防銹處理(螺絲、鋼板等)、含有作為墨水/涂料的顏料等成分的產品等。
之五:多氯聯苯(PCB)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多氯聯苯(PCB)
對象
1級 ★油浸變壓器、電容器、絕緣油、潤滑油、塑料阻燃劑等。
之六:多氯化萘(PCN)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多氯化萘(PCN)
對象
1級 ★潤滑油、涂料等所有用途:
注:氯原子數≥3以上的多氯化萘(PCN)產品。
之七:氯代烷烴(CP)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氯代烷烴(CP)
說明:以“碳鏈長為10-13、含氯量為50wt%以上的短鏈型氯代烷烴”為對象。
對象
1級 ★用作含有附件產品的外框(外殼)、印刷電路板。
3級 ★1級以外的所有用途。
之八:滅蟻靈(Mirex)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滅蟻靈(Mirex)
對象
1級 ★用于樹脂、橡膠、涂料、紙張、紡織物、電氣產品等的阻燃劑、殺蟲劑、防銹劑等。
之九:其他有機氯化合物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其他有機氯化合物
對象
3級 ★用于塑料的阻燃劑、增塑劑、印刷電路板等上的阻燃劑等。
之十:有機溴化合物----多溴聯苯(PBB)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有機溴化合物----多溴聯苯(PBB)
對象
1級 ★用于塑料的阻燃劑等。
之十一:有機溴化合物----多溴二苯醚(PBDE)
物質名稱:有機溴化合物 多溴二苯醚(PBDE)
對象
1級 ★用于2級以外的所有用途。
如:塑料的阻燃劑等。
2級 ★2002年12月以前的模具制造的部件(限定于TV、顯示器的框體);
2003年1月以后的新型模具部件禁止采用。
之十二:有機溴化合物四溴雙酚-A-雙-(2,3-二溴丙醚)(TBBP-A-bis)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有機溴化合物四溴雙酚-A-雙-(2,3-二溴丙醚)(TBBP-A-bis)
說明:商品名FR-720等。
對象
2級 ★用于塑料的阻燃劑等。
之十三:其他有機溴化合物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其他有機溴化合物
對象
3級 ★用于塑料的阻燃劑、印刷電路板等上的阻燃劑等。
之十四:有機錫化合物(三丁基錫化合物、三苯基錫化合物)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有機錫化合物(三丁基錫化合物、三苯基錫化合物)
對象
1級 ★涂料、墨水、防腐劑、防銹劑等。
之十五:石棉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石棉
對象
1級 ★絕緣材、填料等。
之十六:甲醛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甲醛
對象
1級 ★出口歐洲產品中的刨花板、膠合板所使用的木工產品(揚聲器、油漆等)。
2級 ★非出口歐洲產品中刨花板、膠合板所使用的木工產品(揚聲器、油漆等)。
標準值(排放濃度):
★空氣中濃度:10m3以上的氣密試驗室中為0.1ppm以下(室內法) 或者
★未經表面處理的刨花板100g平均6.5mg以下(穿孔法)
★未經表面處理的膠合板100g平均7.0mg以下(穿孔法)
測定法:室內法EN 717-1(Wood based panel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release;formaldehyde emission by the chamber method)
穿孔法EN 120(Wood based panel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extraction method called perforator method;German version EN 120:1992)
之十七:偶氮化合物
物質名稱:偶氮化合物
對象
1級 ★按照德國日用品規則的試驗法將偶氮化合物進行分解,有可能產生表4.2a中的胺(--NH2);
★適用于與人體持續接觸產品的人體接觸部分(耳機、微型耳機、肩包的肩墊、皮帶、繩索等)的顏料。
3級 ★用于不與人體持續接觸的部位(遙控器、膠墊、載運框、鼠標等)。
試驗法(參考)
分解偶氮化合物、萃取胺的方法有:LMBG 82.02.2:“Analysis of commodities –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textile commodities”,LMBG 82.02.3:“Analysis of commodities –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leather”,以及LMBG 82.02.4:“Analysis of commodities – Detection of particular azo dyes used in polyester fibres”。(LMBG:《德國日用品規則》)
表4.2a偶氮化合物分解而不得產生的胺一覽表
CAS No 胺
92-67-1 4-氨基苯基苯
92-87-5 對二氨基聯苯
95-69-2 四氯甲苯胺
91-59-8 2-萘胺
97-56-3 鄰氨基偶氮甲苯
99-55-8 二氨基四硝基甲苯
106-47-8 氯苯胺
615-05-4 2,4-二氨基甲氧基苯甲醚
101-77-9 4,4’-二氨基苯化甲烷
91-94-1 3,3’-二氯聯苯胺
119-90-4 3,3’-二甲氧基聯苯胺
119-93-7 3,3’-二甲基聯苯胺
838-88-0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120-71-8 氨基對甲苯甲醚
101-14-4 4,4’-亞甲基-雙(二氯苯胺)
101-80-4 4,4’-氧代苯胺
139-65-1 4,4’-硫雙苯胺
95-53-4 鄰甲苯胺
95-80-7 2,4-甲代苯二胺
137-17-7 2,4,5-均三甲苯胺
90-04-0 鄰氨基苯甲醚
60-09-3 4-氨基偶氮苯
之十八: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對象
2級 ★電源電纜(出口EU除外)、連接電纜、薄板、絕緣板、設備內連線用塑料電線、其他有電纜類的單元。
3級 ★粘合劑
★高壓塑料電線
★退磁線圈的包裹、絕緣膠帶
★揚聲器托架
★出口EU電源電纜(在沒有滿足產品安全要求的代替技術時繼續使用)
★為2級以外的對象,使用氯乙烯共聚以及聚氯乙烯與其他聚合物的共混物的部件
4..3有關包裝材料的追加事項
環境管理物質名稱:重金屬(汞、鎘、六價鉻、鉛)
說明:根據第4.1(表4.2)的規定和法律規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對象
1級 ★產品包裝紙盒、產品箱、用于搬運部件包裝上的產品(把手、木框、箔以及托架、導軌、杠桿、膠卷盒、袋、緩沖材料、固定器具、薄板、繩索、硬紙箱、涂料、墨水、膠帶、捆綁帶、標簽、膠墊等)
允許濃度:★汞、鎘、六價鉻、鉛等重金屬的允許濃度,按包裝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屬合計為100ppm以下。但是,塑料(包括橡膠)部位,鎘的允許濃度定為5ppm以下。
★(主要塑料部位:把手、塑料袋、膠墊、繩索、箔以及托架、導軌、膠帶、杠桿、膠卷盒等)
測定標準:
(1)預處理預處理方法,除汞以外,采用硫酸、硝酸以及過氧化氫存在下的濕式分解法:
(例如BS EN 1122:2001“Plastics-Determination of cadmium-Wet decomposition method”中記載的分解方法等)、硫酸存在下的灰化法、或者密閉容器內的加壓酸分解法(微波分解法)等方法。
★對于汞:
a)上述微波分解法或者
b)采用回流冷卻器分解燒瓶,用硫酸、硝酸水分解,使其成為溶液。
★在產生沉淀物時采用某種方法進行溶解。
對總鉻量進行分析,4種元素合計含量為100ppm以下。但是當4種元素合計為100ppm以上時,將分析總鉻量中的六價鉻,確認汞、鎘、六價鉻、鉛的合計是否為100ppm以下。
(2)測定裝置:對于鎘、總鉻、鉛,標準裝置采用感應等離子體發光分光分析裝置(ICP-AES,ICP-OES)、原子吸光裝置(AAS)、感應等離子體質量分析裝置(ICP-MS)。
對于汞,標準裝置采用還原汽化AAS、還原汽化ICP-AES、ICP-OES為其標準。
通過預處理和測定裝置的組合,如果可以保證定量下限各自為汞5ppm以下、鎘5ppm以下、總鉻2ppm以下、鉛30ppm以下,則作為正品。此外,鎘、鉛、總鉻量使用以上AAS以外的方法也可以同時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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